醉雨倾城

瓶邪,盾冬,乐夏,沈谢,WH。存文,存片,偶尔吐槽,有时考据,时不时干碗毒鸡汤。

【盾冬】毛绒绒的十六岁(中,芽詹,甜甜小初恋,短篇)

05

 

据史蒂夫所知,布鲁克林最受欢迎的男孩巴基·巴恩斯其实并没有认真谈过恋爱,他很少会跟某个姑娘约会三次以上,原因比较复杂,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他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史蒂夫·罗杰斯本人。毕竟,不是每一个姑娘都愿意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或者姐妹带来跟他们俩四人约会,也很少有姑娘愿意在约会的时候,忍受他喋喋不休地夸奖他的小个子友人,还有随时随地会出现的突发事件——比如跟珍妮,面包店老板美貌的次女约会的时候,巴基就因为广播里说的寒潮开始担心,一顿饭没吃完,就急急忙忙地告辞,甚至没给女士叫辆车就跑了,目的地当然是史蒂夫家。史蒂夫永远忘不了,他的朋友站在他家门口,鼻尖冻得通红,傻乎乎地告诉他夜里有雪,让他关好门窗,裹紧被子,最好把壁炉也点起来,千万别着凉了。

顺便说,那次史蒂夫安然无恙,没有感冒,没有哮喘,没有肺炎,因为巴基跟他在旧沙发垫上挤了好几天,就像个专属的小火炉,在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守护着他一个人。

但人始终会长大,学艺术的小少年大概格外敏感而富于幻想精神,又或许因为他这一生从早产开始,无时无刻不在跟疾病以及随之而来的死神作斗争,从没有过几天安生日子,所以史蒂夫总是习惯预设最悲观的结果,他一直相信巴恩斯会遇到一个真正的好姑娘,跟她相爱,然后像绝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订婚结婚,买一栋小房子,生几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他们就会像同行了多年的伙伴,在那个路口分道扬镳,从“形影不离的最好的朋友”变成“朋友”或者“同学”,最后变成“熟人”,各有各的柴米油盐,各有各的喜怒哀乐,还可以一起吃饭吐槽自己的老婆孩子,却再也不是少年时亲密无间的两个人。

所以多洛莉丝的出现,有那么一段时间,对于史蒂夫来说,就像是另一只靴子落了地。

只等尘埃落定,噩梦成真。

那天晚上,多洛莉丝没像她平时去酒吧上班那样,浓妆艳抹,只是薄薄擦了点粉,穿了一条碎花的棉布连衣裙,多半是自家缝制的,款式并不怎么新潮,材质也十分平常,但胜在合体,妥帖地勾勒出她玲珑有致的胸脯和柔软的腰线,甜美,居家,正是那种让人想和她结婚的女孩子。她带来的妹妹可能才十四五岁,比她还要高一些,脸颊上有几颗不太显眼的雀斑,腼腆羞涩,总是低着头。

巴恩斯非常绅士地给她们买了橘子水和玫瑰花,姐姐把花插在鬓边,妹妹则悄悄地把花梗别在衣领上。他微笑着陪女士们参观那些光怪陆离的热闹,甚至还注意到了多多的妹妹牙齿不是很整齐,所以总是自卑地低着头,不敢看人,不敢微笑。“这没什么。”巴基的眼神十分温柔,他几乎专注地看着女孩,用近乎深情的认真说:“身体,外貌或者牙齿什么的,都不重要,那些只能让人喜欢你,而不是爱。真正的爱,总是源于强大美好的内心和真正的高尚。”

不得不说,他认真严肃的的时候,看起来真是特别英俊又带着一种独特的风情,别说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了,连她见惯了形形色色男人的姐姐似乎都被打动了,她亲昵地勾住了巴恩斯的手臂,跟他说谢谢,大概因为游乐会的现场太嘈杂了,她不得不踮起脚尖,贴着他的耳边说话,从史蒂夫的角度看来,类似一个吻。巴基歪着头微微俯身听她说话,然后笑了,耳朵尖还出现了那么一点点可疑的红。

二十世纪初大萧条的美国,就算是最浪漫的年轻人也往往要屈从于生活的压力,他们通常不会像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那样,花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谈一场轰轰烈烈伤筋动骨的恋爱。那个时候,尤其是对于中产以下的阶层来说,只要心动,然后约会个两三次,一次牵手一个吻,几乎就可以订婚了,史蒂夫和巴恩斯参加过很多邻居们的婚礼,没有哪对新人在进教堂前约会超过六次。而这个多洛莉丝,巴基已经连续三周去她工作的酒吧了。

史蒂夫觉得他的胃冰凉沉重,像是一只灌铅的口袋,沉甸甸地压得他五脏六腑都难受之极,可能是苏打水喝太多了,他这么想着,微微皱了皱眉。

或许是心有灵犀,巴基恰巧一回头,注意到了史蒂夫的不舒服,他立刻本能地开始担心,脸上的笑意凝固了,毫不掩饰他的忧虑,明显想要立刻分开人群赶到他朋友的身边,但恰巧这个时候,他们身后响起了一阵密集的鼓点,多洛莉丝和她妹妹一左一右拽着他,拉着他去看热闹,史蒂夫勾起嘴角笑了一下,单手举起那杯苏打水,示意自己没事。可是看着巴基就这么一步三回头地被拉走了,他却毕竟不甘心,舍不得放不下,犹犹豫豫,身不由己地,也跟了过去。

 

06

 

鼓点、音乐和烟花都来自游园会的中心区。那里有一顶巨大的装饰奢华的帐篷,周围都是形形色色的游戏摊子,多洛莉丝被一个气枪打靶的摊位吸引住了,确切地说,挂得最高的那只奖品玩具熊让绝大多数路过的女孩子都挪不开脚步——它超级大,胖乎乎的,柔软的毛光滑地打着小卷,而且颜色竟然是罕见的特别梦幻的粉红色,鼻子和眼睛都是玻璃造的,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简直就是每个女孩子都最想要摆在床头的毛绒玩具。

摊主是个戴着奇异高帽和夸张大胡子的健壮男人,鹰钩鼻子,有一双过分精明甚至显得有些油滑的眼睛,他大声叫卖着:“只要一块钱,一块钱就能带它回家,来吧,小伙子们,给你们的姑娘赢个玩具熊。相信我,你们不在家的时候,有它的抚慰,姑娘们就不用去找别的温暖的怀抱啦!”

他轻佻的语气引起了一阵哄笑,人群中颇有些跃跃欲试的小伙子,可是一时却没什么人真的掏钱,毕竟,游园会上绝大多数游戏玩一次只要五到十美分,一块钱一次的绝对是天价。

公平地说,多洛莉丝确实是个好女孩,她和她妹妹谁也没像周围有些女孩子那样,撒娇耍赖地怂恿喜欢她们的男孩子去试试这个天价的游戏,她甚至提议去墨西哥老太太的流动烤饼摊吃三明治。

巴基站着没动,这时候有两三个勇敢又有钱的小伙子挑战了那个游戏,结果很惨烈——一块钱打三发子弹,都击中靶心才能得到那只粉色的玩具熊,他们中成绩最好的也不过中了一发,只得到了一个价值两毛钱的小冰激凌,算作安慰奖。

“只有蠢货才会玩这个。”巴基听见一个失败了的小伙子愤愤不平地跟他的女伴说,他几乎是本能地瞪了一眼那个人,然后回头找了一下他的史蒂夫——从小到大,他们俩已经用“蠢货”和“怪胎”互相攻击了好多年,以至于这两个词在巴恩斯的字典里直接变成了亲昵的私有财产,谁拿它俩当贬义词,他就忍不住要瞪过去。

被瞪的大个子立刻不高兴了,他挥舞着拳头冷嘲热讽:“看什么看,你行你上啊!”

巴恩斯刚刚锁定了史蒂夫,他本来站在人群后面,似笑非笑地瞧着他,听到这句挑衅,也同样露出了明显的不快,这种不快让巴恩斯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莫名其妙地被安抚,整个人也跟着兴奋起来,变得特别愉快。结果就是,他立刻掏出一块钱,十分潇洒地扔进了摊主用来接零钱的帽子里,耸了耸肩,接过了那支做工还算不错的气枪。

未来107步兵团最棒的狙击手、七十年后各国情报机关避之不及的幽灵刺客在那个时候,还没有获得出神入化的射击技巧,不过靠着与生俱来的天赋,以及各种游园会上身经百战的实战经验,他还是有那么三四成把握的,尤其是看上去,那个靶位并不算太远,而且这把枪的瞄准系统也很不错。

他端起枪,又忍不住瞥了一眼史蒂夫——他的小个子朋友已经艰难地挤过人群,在他旁边一点点的地方,找了个好位置,专注地盯着他。

巴基·公孔雀·巴恩斯信心满满地抖了抖毛,他打算好好给心上人开个屏。

 

07

 

孔雀光彩夺目的开屏表演后面是个秃毛的屁股,一不留神,就要现眼。

史蒂夫以前就这么告诫过他特别喜欢炫耀的好朋友,可惜巴恩斯少爷开屏的技巧独步布鲁克林,基本从不失手,不怎么听得进劝告。

然后,他第一枪就脱靶了。

刚才被瞪的那个大个子发出一声嗤笑,幸好那个奇装异服的摊主用一些逗乐的话把他的声音压下去了。巴基只是皱了皱眉,他不生气,但是有点担心他的史蒂夫——布鲁克林最倔的小个子,对于那些仗着块头大就欺负人的家伙,他的容忍指数几乎是零。

巴恩斯觉得他们至少应该把这个游戏结束、把妹子送回家再考虑替天行道,打架斗殴。

史蒂夫奇迹般地没出声,而且还努力分开人群,向巴恩斯的方向移动了几步。

这让巴恩斯心情大好,他深吸了口气,根据刚刚子弹的轨迹,微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瞄准角度,扣扳机,打出了第二枪。

子弹擦着靶子飞了出去,再次脱靶。

这就有点不对劲了,巴恩斯几乎没停顿就射出了第三枪,子弹歪歪斜斜地射中了靶子,摊主那双精明的眼睛里闪着愉悦的光,一面用漂亮话叫卖着,拉拢更多人来玩游戏,一面也给了他一支安慰奖的小冰激凌。

多洛莉丝很给面子地接过去,还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我喜欢草莓味儿的,谢谢。”

巴恩斯的回答是又掏出一块钱,扔进了摊主的帽子里。

要知道,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大萧条末期的美国,一个熟练的技术工人每周也不过赚十几二十美金,两块钱足够应付他们俩一整个礼拜的早餐了。

这次他中了第一枪和第三枪,得到了次一等的奖品——一小盒香喷喷的胭脂,还是多洛莉丝很喜欢的牌子,她似乎想给巴恩斯一个感谢的拥抱,却被后者不落痕迹地躲开了,在大个子和围观群众的起哄声中,他的手指再次伸进了口袋。

“巴克?”史蒂夫不知道什么时候挤到了他的身边,抬头严肃地看着他,他从来不在公共场合当面说出否定的意见,当着巴恩斯的女朋友,更加不会,在保护巴恩斯孔雀似的骄傲上,史蒂夫向来堪称小心翼翼。而且多数时候,他们之间的默契总会在几秒钟内冷却巴恩斯过热的头脑,放弃那些不靠谱的想法,遵从史蒂夫的决定。巴恩斯不得不承认,他对史蒂夫有一种相当盲目的个人崇拜,只要史蒂夫那双好看的蓝眼睛里露出批判或者不高兴、并且用那种严肃的语气叫他“巴克”而不是“巴基”的时候,他基本都能飞快地找回自己冲动下线的理智,冷静地思考一下当前的情况,然后心甘情愿地承认,绝大多数情况下,史蒂夫的判断都是对的。

但这个晚上却没有,他的目光跟史蒂夫接触了一秒钟就飞快地移开了,然后把第三个一块钱扔进了摊主收钱的帽子里,史蒂夫确定,那是他身上的最后一块钱。

仿佛是为了安抚自己,巴恩斯甚至侧头对多洛莉丝笑了一下:“你可以想想给那只熊起个什么名字,等着瞧。”

他花了比平时更长的时间瞄准,然后才扣动了扳机。

第一枪,正中靶心。

第二枪,正中靶心。

有那么一瞬间,嘈杂的人群都安静下来,或者只是巴恩斯的错觉,他整个人都跟那支气枪融为了一体,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他的目标,他深吸一口气,第三次扣动了扳机。

正中靶心。

他的任务完成了。

摊主大概愣了几秒钟,直到巴基不耐烦地重重放下枪,吹了声口哨,而周围围观的人群也开始起哄,那个男人才不情不愿地摘下了那只好看极了的玩具熊,递给巴恩斯。

“时代广场那些店里,它至少要卖五十块。”摊主不情不愿地嘟囔着,巴恩斯没理他,直接把那只熊递给了多洛莉丝,却在多洛莉丝踮起脚尖勾他脖子的时候,不落痕迹地躲开了——他瞧不见刚刚还在附近的史蒂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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