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雨倾城

瓶邪,盾冬,乐夏,沈谢,WH。存文,存片,偶尔吐槽,有时考据,时不时干碗毒鸡汤。

【Evanstan】拯救单身汪02(现代魔法AU,逗比系甜饼,传说中的哈士桃)

*这篇跟喵星小王子(喵包篇戳这里)不是同一个AU

*故事开始的时间大概是队二已红队三还没开拍的2014年


前文


01


02

 

我要完蛋了。

彻底的,毫无希望的,要完了。

我非常绝望地躲在一个垃圾桶后面,用尽全力地把自己蜷在一张脏兮兮的毯子上面——非常不幸,这张毯子的前任主人可能是只棕色的泰迪,它太小了,以至于不管我怎么努力,有一只爪子总是会被挤到外面。

外面在下雪。

我的运气真是棒呆了,我自暴自弃地伸出舌头舔了一朵凉飕飕的雪花,这可是今年纽约的第一场雪。

简单的说,距离我碰到那件操蛋的事,已经过去了至少八个钟头,我试了所有的办法——通常它们都很有效,经过十几年刻意的训练,正常情况下,我完全可以在五分钟内把自己重新收拾好,然而这次就是不行,无论怎么努力,我就是被牢牢地禁锢在灵魂动物的状态,没法挣脱没法恢复。

经过仔细的思考和逻辑缜密的推理,我觉得我算完蛋了。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最好的状态,当然就是一觉醒来,我的身体重新变成了人类,虽然“Chris Evans在纽约街头裸奔”一定会上娱乐版的头条,被刷成推特的热门,没准还会被路人录下视频(“该死的智能手机”),一定会让包括漫威高层在内的很多人恨不得掐死我,我的职业生涯一定会经历一场龙卷风海啸大地震火山爆发,没准会干脆毁灭,然而……目前看来,有很大的可能,接近百分之百,我甚至没机会被危机公关团队骂成狗,因为,我可能以后就是一条哈士奇了。

如果我变不回去,我的经纪人应该是最早发现我失踪的人,但是鉴于我在休假的时候经常会突发奇想跑到任何地方,嗨得像个逃学的小朋友,所以就算我不接电话,对方也不一定会来找我,直到七十二小时以后,可能才会有人发现,天哪,美国队长失踪了,人间蒸发!警察肯定不用指望了,就连神盾局也发现不了任何线索,如果他们能找到传说中的魔法部,也许还能有点希望,但是……说真的,我并不确定真的有这么个组织——如果有的话,那位对一个无辜的、好心的、英俊的高级哑炮使用魔法的女士早该被抓起来,关到没有星巴克的地方去了。

但这都不是重点……我把下巴放在前爪上,非常沉重地用鼻子喷了口气,重点是,我现在很饿,很冷,而且还很危险——如果我被抓进流浪动物收容所,那么最多十五天以后,就会被人道毁灭。阿尼马格斯们的论坛上有好多类似的鬼故事,所有的同类们一致认为,变身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最好,再找一个值得信任的监护人。

如果这里是波士顿,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跑回自己家,家里那几条真正的宠物狗跟我的哈士奇很熟,我可以从后院跳进去,厨房窗台上那盆天竺葵底下有一把后门的备用钥匙,只要几分钟,我就可以悄无声息地藏进自己的卧室,等着魔法消失,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我妈会给我吃烤牛肉馅饼的,她喜欢狗,非常喜欢。

可是偏偏这是纽约,这个城市……真是见鬼的大,人太多路又太复杂了,鉴于我最近出门总是太过依赖司机和电子地图,我跟这个城市真的不熟。很显然,一条哈士奇实在不方便时时刻刻拿着手机使用高德导航,于是我,银幕上无所不能的美国队长、好莱坞冉冉升起的大明星Chris Evans先生,不得不承认,我迷路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过不远处肯定有很多家夜店,人类享受的灯红酒绿热舞音乐对于哈士奇过分敏锐的感官来说太可怕了,那些霓虹灯闪得我眼前发花,热舞音乐震得我耳朵疼,还有酒味儿和人味儿,混合着一些烤面包和炸肉的香气,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发出了愤懑的抗议——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喝过半杯咖啡,天,我发誓,如果我变回去,我绝对不会再抱怨健身教练指定的那些白水煮鸡胸或者草一样的蔬菜了。

这种时候,一定要记着我告诉你们的,当你觉得事情操蛋了的时候,转机也就快到了。正当我自暴自弃地打算先胡乱睡一觉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有点耳熟的声音,软软的,微醺的,此时此刻,简直美妙得像是唱圣歌一样,他说:“晚安,Charles,嗯,我能行。”

噢天哪,我甚至不用看也知道,那肯定是我的冬日战士,我的Bucky!

我像个火箭一样从藏身之处冲了出去,还踹翻了一个比我还大的垃圾桶。别误会,那个时候我和Seb还没有……呃……还没有……建立像现在这种可以裹同一条毯子的亲密关系。这么说可能会让很多粉丝伤心,尤其是那些看到我们同时出现就会尖叫起来的小姑娘,尽管我也很伤心,可是我还是必须得诚实地说,虽然我们从2011年就认识了,一起拍了两部电影,明年还会有第三部,我们一起去过好几个国家,应付了多次令人精疲力竭的宣传期,几个月朝夕相处,练习走位和台词,像刚满月的小狗一样笨拙地学习扭打,但是我们真的没有队长和Bucky那么好。我并没有给自己开脱的意思,但是说真的,那不是我的错,相信我,我非常喜欢Seb,从第一次见面开始,我的哈士奇就告诉我,我喜欢这个笑容甜蜜的家伙,喜欢他的味道,喜欢他的声音,从头到脚都喜欢。问题是他好像有点怕我,宁愿跟Anthony他们泡在一起,也不愿意到我的拖车里喝冰咖啡,如果我跑去加入他们,他就会变成我和Anthony无聊脱口秀的忠实听众,会恰到好处的笑起来,却很少说话,他甚至还会不经意地回避我的拥抱和抓胸……咳咳,这太令人伤心了,真的,我的心都碎了。

尽管如此,那个时候我还是别无选择,要知道,纽约有八百三十三万人,也就是说,你遇到一个熟人的几率只有八百三十三万分之一,比中头奖的概率还要低得多,更别提这个熟人还非常可靠,据我所知,他很喜欢狗,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真的非常非常容易心软。所以,我几乎是一瞬间就决定,我绝对不能放走Sebastian,绝对不能。

糟糕,我好像冲得太用力了……我的脑袋撞上了Sebastian的肚子。呃,你们知道,哈士奇算是中大型工作犬,几百年前,在这片大陆还是一片蛮荒的时候,十几只狗就能拖动一吨重的雪橇,在冰天雪地里跑上几千公里。所以……我可能有点没控制住自己的力量,而他……这个倒霉的孩子本来就有点喝醉了,而且毫无防备,他被撞得连退三步,然后……就毫无悬念地摔了个屁墩,鼻梁上那副奇怪的黑框眼镜掉在地上摔碎了。

我很抱歉,哥们,我真的很抱歉,但我不得不说,你那种又疼痛又迷惘又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的迷糊样真的太太太可爱了!不要说那些小姑娘们,就连我都要为你尖叫了!我努力克制着,只是蹭了蹭他的手,不能表现得太过兴奋,免得把他吓跑了。

他看来真的挺疼的,甚至没有立刻撑起来,脸色也不太好看,咬着嘴唇的委屈脸简直惹人怜爱,然而我希望他不会吐出来,哈士奇的毛太厚了,弄脏了很难洗,需要专门的吹毛……

好吧,他吐了。

出于歉疚,以及,你懂的,那么一点点小心机,我没躲,而是用我真诚的、可怜巴巴的蓝眼睛看着他,前爪放在他膝盖上。

“见鬼……”他的眼圈都红了,表情又尴尬又无奈,眼泪汪汪地瞧着我,必须得说,他真是个好孩子,甚至在这种情况下,还很认真地跟我说:“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你那一下可真狠,老兄。”

他说着,从那身宽大的黑袍子里掏出纸巾,擦了擦嘴角、衣服的前襟还有我脏兮兮的耳朵和豆豆眉——等等,我才发现他甚至还戴了白色的硬领,天哪,穿着神父装去泡夜店参加Party合适吗?我不是老顽固,也不是宗教狂热分子,不过我总觉得人应该对神秘的力量保持敬畏……算了,考虑到我如今的境地,保持敬畏甚至给女巫买咖啡其实也没什么用。

我顺势凑得更近了些,十分和善地低下了头,鼻子几乎埋进他的长袍里,用一种非常委屈的姿态,给他看我脖子后面一大块他制造的污物。

不出所料,他为难地皱起了眉,用掉了一整包纸巾,可惜只让我柔顺浓密的毛变得更狼狈了,还散发着不太讨人喜欢的酒气,我把头放在他的大腿上,一动不动地等着。

果然,他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我猜你肯定是走丢了或者遇到了什么意外,你的家人一定很着急,不过……我觉得我应该带你去洗个澡,这种见鬼的天气……”他看向飘雪的天空:“你不能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毛呆在外面,会冻僵的。”

Bingo!我立刻激动地哼一声,舔了舔他的手指表示感谢,然后毫无负罪感地跳起来跟着他回家了。嘿嘿,我说的一点没错吧,Seb是非常非常容易心软的好人,和他的角色——那个温柔地照顾着他小个子朋友的巴基·巴恩斯一模一样。

他甚至刚刚从后巷里拯救了他的队长。

PS,为了防止路上再出什么岔子,我几乎全程都贴着他的腿走路,以至于有好几次,他都笨手笨脚地差点被我绊个跟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的冬日战士就是这么可爱!

又PS,最后那两次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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