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雨倾城

瓶邪,盾冬,乐夏,沈谢,WH。存文,存片,偶尔吐槽,有时考据,时不时干碗毒鸡汤。

【Evanstan】拯救单身汪01(现代魔法AU,逗比系甜饼,传说中的哈士桃)

*这是个低魔的平行世界,有桃有包有许多许多甜甜甜的谈恋爱

*逗比系各种二设,作者拒绝吃药,不收快递[doge]


01

 

“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获得幸福的途径却各有不同。”

“上帝给你关上一道门的时候,肯定会给你留个落地窗。”

“当你觉得事情操蛋了的时候,没准你生命中最好的事儿就要来了。”

……

什么,你觉得以上这些都是劣质的心灵鸡汤,谁信谁傻逼?不不,你们都错了。我,Chirs Evans,可以向你们保证,这些都是真的,绝对是,看我和美国队长一样真诚的眼睛,Cap从来不说谎,至少这次没有。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大概要从很多很多年前,我还是个龅牙的中学生开始说起。一开始,我跟绝大多数十几岁的青少年没什么两样,不谦虚的说,最多比他们帅一点,球打得好一点,收到了更多的情书和礼物而已。直到有一天,我可能是打了个盹,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满地都是我自己的衣服,包括内裤和袜子……噢不,看着我的眼睛对我发誓你们没想歪,不是你们想的那种理由,绝对,不是。

事实上,比那更糟糕更惊悚,因为我没有变成一个裸男,而是,变成了一条狗,有毛绒绒的尾巴和尖尖的耳朵,一条真正的狗,西伯利亚雪橇犬,也就是通常说的哈士奇,对,就是二哈。

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不过老实说,我那时候的样子并不算太差劲,红棕色的毛浓密光滑,明亮的蓝眼睛跟我本人一模一样,体态修长匀称,还有豆豆眉……算了,豆豆眉真的太过了,还是不要提了。总之,在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希望你们能始终记住,虽然我的灵魂动物是条二哈,我依然是一位严肃的、值得尊重的文艺青年,不是逗比,不是逗比,绝对不是逗比。

灵魂动物是什么玩意呢?简单的说,就是有一小部分人类,因为DNA、生活环境或者某种谁也不知道的原因,比如看了太多的《哈利·波特》、早饭吃了牛油果三明治、没写数学作业或者未来会演美国队长之类完全随机的理由,获得的一种不科学的变形能力,类似魔法,然而没什么用,因为这种能力只能让你变成一个特定的动物,不能喷火,不能飞,不能用意念挪东西,就是一个正常的动物,保留人类记忆和智商水准的,地球动物。简而言之,你能凭借这种能力找到的唯一的工作,就是马戏团明星或者宠物用品代言人,如果你对这种职业前景不感兴趣,最好还是守口如瓶,别让任何人知道。我甚至连我妈都没告诉,虽然她好像有点疑心,某一天晚餐的时候,还漫不经心地跟我提了一下后院围栏上一撮红棕色的毛,以及我卧室地毯上几个可疑的泥爪印,我只能假装对电视里某个脱口秀感兴趣,用一连串魔性的大笑蒙混过关。

感谢JK罗琳,感谢哈利波特,现在我们这类人都自称阿尼马格斯了,听上去很酷,是不是?虽然按照书里的分类方法,我们这些人也就比哑炮好那么一点点,估计还会被那些能拿到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的小魔法师们歧视,但至少,我可以假装跟超酷的小天狼星·布莱克有亲戚关系了。

我大概花了好几个月才学会控制我的能力以及那条横冲直撞的二哈,别笑,如果你突然多了两条腿,你也得花点时间才能重新学会走路和跑跑跳跳。不得不承认,我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大街上突然跑过一只哈士奇不是什么新鲜事,谁也不会发出毫无意义的大惊小怪,多数情况下,我总能身手敏捷地叼着我的衣服消失,不被任何人注意到。据我所知,有一些同类就没这么好运了,比如底特律的一个笨蛋,他在飞机上变成了一只熊猫,真的,直到现在,美国政府和中国政府还在为他的归属权扯皮呢。

至于我自己,荷尔蒙泛滥的青春期过去以后,我就很少失控了,而且我必须得承认,当个阿尼马格斯也有好处,至少我的新陈代谢速度更快,感官更敏锐,身手也远比绝大多数普通人敏捷,这在练肌肉、拍打戏或者躲狗仔的时候都赞爆了。

必须声明,我没有在只能吃白水煮鸡胸以及草一样的纯蔬菜沙拉的健身周期里偷偷变成哈士奇,啃一根油汪汪的烤香肠再加个香草冰激凌什么的……好吧,这个信不信由你。

我想说的这个故事,这个荒谬绝伦糟糕透顶结果却……嘿嘿嘿有点美妙的故事,就发生在不久之前。

当时我在纽约,我的经纪人说我的工作提前搞定了,我有大概七十二小时的“放风”时间,没有导演编剧投资人或者广告商。相信我,干这行有时候跟坐牢没两样,你得在规定时间出现在规定地点,多数时候还得穿着指定的衣服(或者不穿),甚至连胡子和头发,都要被指手画脚。

虽然我有的时候容易突发奇想,做一些离经叛道或者幼稚任性的事,不过公平的说,那天我真的挺累的,所以只是想在酒店周围随便走走,透透气,喝杯咖啡什么的,为了安全,我甚至还戴了帽子和墨镜。问题就出在星巴克上,我走进去买了杯咖啡,这没碍着谁,然而刷卡的时候,我偏偏看见柜台上的公益海报——冬天到了,咖啡店号召顾客们给流浪者买杯咖啡。正如你们知道的,我对这种正能量的事向来没什么抵抗力,所以,我毫不犹豫地付了双份,看着服务生把象征免费咖啡的银色星星贴在了磁性板上。

在我等咖啡的时候,一个穿着款式不太分明、层次很多、颜色也不太容易分辨的女士走了进来,她的半张脸藏在那顶款式也很奇葩的尖顶帽下面看不清楚,不过看体态应该不年轻了,可能有七十岁或者八十岁,她摘下了我付钱的那颗星星,递给了服务生。

我很愉悦地离开了咖啡馆,非常高兴能帮上忙。

距离我住的酒店只有一个街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我已经说过了,阿尼马格斯在灵魂动物状态的时候,可以保留人类的全部记忆和智商,在人类状态的时候,也可以保有一部分灵魂动物的能力,虽然我没法像受过训练的警犬一样,千里追踪犯罪嫌疑人,但是盯我的梢几乎不可能,我相当专业地用余光扫了一下周围,没有镜头,也没有人,可是我真的没法假装是自己过分敏感,所以我加快了脚步,准备赶紧回酒店里去。

有人挡住了我的路,就是星巴克里的那个女人,我这才注意到,她有一双诡异的姜黄色眼睛,就像童话故事里女巫身边的猫,哦不,她应该就是女巫本人。

某种诡异的凉气顺着我的脊柱嗖嗖往上冒,什么,你说一个能演美国队长的强壮的成年男性不应该害怕这么一位上了年纪、风都能吹跑的女性?喂,别闹,她可是女巫,而且看起来有点厉害的那种。

“你很善良,孩子。”疑似女巫的女士用一种奇幻电影里常见的轻飘飘、带一点点外国口音的腔调说着非常经典的女巫台词:“但是你必须勇敢的面对自己,不然的话……你将错过真正的幸福。”

如果这是在片场,作为男主角,我肯定要好奇地、勇敢地问她是谁,从哪儿来,神奇的魔法世界跟我的老爸老妈有什么关系,然后充满斗志地离开家,走上追寻幸福的冒险之路,巫师女士或者仙女教母还会送上保驾护航的经典道具,比如南瓜车水晶鞋或者勇者的宝剑……可惜我已经过了出演那种中二少年的年纪了,而且我向来把角色和现实分得很清楚。拜托,这可是曼哈顿的大街上,我只想回酒店里去,喝一大杯蛋白粉然后做两组力量练习,赶紧忘掉诡异的一切。你们都知道,我虽然很不幸成为了一个只会一种变形术的高级哑炮,但在麻瓜的世界里也算过得挺好,不打算也不需要拿一张魔法证书,函授的也不要。

“呃,谢谢,我会想办……”我露出一个非常真挚的笑容,掏出皮夹,打算拿两张钞票送给这位看起来有点潦倒的女巫,可惜对方完全没有理会我的客气话,十分满意地伸出一根有弯弯的长指甲的手指,轻轻一点:“我会帮助你的。”

什么?我足以迷倒无数七岁到七十岁女士的笑容僵硬了,我想说女士你是不是拿错剧本了喂喂谁写的这种东西我还没签合同呢就算签了我也会撕毁它我绝对不会演……我的脑内弹幕太多,还没等找出一句合适的台词,忽然,某种奇异而又熟悉的冲动就击中了我,糟糕了!

我很清楚,这种蔓延全身的灼痛感只会持续几十秒钟,接着,毛茸茸的尾巴和警惕的尖耳朵就要出现了,整个身体的形态都会发生改变,而且,我能感觉到对方的力量是压倒性的,完全不能用平时的办法控制变形……喂,你手里还捧着我给你买的咖啡呢,这么欺负人合适吗!

可是事已至此,跟对方争论她行为的合理性毫无意义,最多再过几分钟,我就只能用呜呜呜的狼嚎跟她谈人生谈理想了,更重要的是,我可不打算被路人围观更不打算上头条——美国队长的网络热度已经很高了,不需要这条愚人节玩笑一样的大新闻。漫威一定会杀了我的,一定会的。

我飞快地环顾了一下周围,然后当机立断,纵身翻过了路边的绿化带,钻进了两栋摩天大楼之间窄小的巷子里。我几乎是用美国队长的速度在奔跑,同时扔掉了碍事的墨镜和夹克,解开了皮带,撕一样脱掉了T恤,把手机和钱包卷了进去,然后飞快地绕着自己的脖子打了个结实的结。

几分钟后,忙忙碌碌的曼哈顿大街上,没有人注意到,我,一条英俊的红棕色哈士奇,小心翼翼地贴着墙,从巷子的另一头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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