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雨倾城

瓶邪,盾冬,乐夏,沈谢,WH。存文,存片,偶尔吐槽,有时考据,时不时干碗毒鸡汤。

【盾冬】时间的玫瑰S4B上(原著向,HE)

S4

B(上)

  

尽管相爱,巴恩斯和史蒂夫其实是有着截然不同个性的两个人。史蒂夫像是一团火,能够在黑暗里生生烧出一条路,无论周围的环境如何糟糕,无论世事如何艰难,他都会以一种无所畏惧的态度,碾压所有的困难。巴恩斯则更像是水,可以清澈见底也可以深不可测,可以春风化雨也可以恶浪滔天。当环境变化的时候,他很乐于改变自己的形状,却不会因此失去了本心。读书的时候,他是英俊强壮的男学生会理事,偶尔客串一下棒球比赛里的击球手或者捕手,女孩子们都喜欢他,他也很会哄她们开心;工作的时候,他可以随手处理闹事的醉汉,也能风度翩翩地给贵妇拿外套;在布鲁克林史蒂夫的房子里,他就是一个欢脱的小野兽,在欧洲大陆萧索的战场上,他立刻就成了冷静果决的大型猛兽。

巴恩斯中士好像天生就属于战场,从到达欧洲的第一天起,他就展现出了完全不同于其他新兵的冷静和出众的天赋。第一场遭遇战里他击毙了两个纳粹,子弹精准地从他们的额头穿过,几乎没有流血,那两个机枪手就像被抛弃的麻布袋一样,从掩体中栽了出来。随军的医生对他做例行的心理疏导,他并没有像那些第一次杀人的孩子一样惊慌失措,蓝眼睛里有淡淡的惋惜和一点点难过:“我不想杀人,但他们会杀我们的人。”

他用半年的时间成为了107步兵团最好的狙击手,身边永远带着四支枪和配套的子弹,他的射击姿势并不一定非常标准,多数情况下他总是根据实际地形、气候以及风速来决定自己的射击位置和姿势,他永远用双眼瞄准,并不依赖准星上的小缺口,因此在黎明或者黄昏的微光中也可以保持他傲人的精准度。他也不会刻意地控制呼吸,甚至不介意用喊声向队友示警,他总是在敌人露出弱点的一瞬间完成他的工作,他的手沾满泥水或者在冰天雪地里冻得僵硬也永远稳定,无论是埋伏一整天只开决定性的一枪还是每秒钟打两枪直到射光所有的子弹,他都一样游刃有余。很多战士甚至盟军的一些高层都知道,107步兵团的巴恩斯中士在战场上就像个会走路的杀戮机器,或者是传说中的死神,眼神扫过的地方,总能掀起腥风血雨。

但他又是那么讨人喜欢的巴基,他的酒量不错,会弹一点吉他,桥牌也打得很好,还懂一点大萧条以来非常流行的集邮,从上校到列兵,人人都爱巴恩斯。

巴恩斯不喜欢战争,他来到欧洲的唯一动力是让他最爱的人远离战场,让他的朋友他的邻居他认识的和不认识的美国人不被扩散的战争所感染。但是不可否认,军队或者战场都非常适合他,他的天赋在这种极端的条件下被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他越强悍就越冷静,丝毫不会被眼前的胜利冲昏头脑,一点没有他这个岁数的年青人可能会有的那种飘飘然。

长官们都觉得惊讶,巴恩斯只是用他那双迷人的蓝眼睛天真无辜地应付所有善意的好奇与疑惑,他不会告诉任何人,他不会被这一切困扰,是因为他来到战场,只是为了离开战场。他精心地保护着心里那只沉睡的小野兽,直到回家,直到重逢,他才会洗去一身征尘,重新做自己。

在此之前,到底击毙了多少敌军,到底赢得了几场战斗,拿了几枚勋章,对他来说,其实并没有“这波给养里居然没有苹果酱”这样的鸡毛蒜皮更有意义。

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无论是在战壕里还是在营房里,无论是裹着睡袋的酣眠还是抱着枪的小憩,他常常会被甜蜜的思念猝不及防地抓走几分钟。“史蒂夫”有点像一个魔法咒语,会让他心里的小野兽蠢蠢欲动,会让他被欧洲的风雪和敌人的鲜血冻得硬邦邦的心忽然变得柔软。他离开家的时候顺走了史蒂夫锁在柜子里的一个小小的速写本——他们买车、看樱花、在夕阳下决定开一个联名账户,一生在一起的那天,史蒂夫装在口袋里的那个,里面都是他,眼睛,手指,睫毛,嘴角,还有年幼的狮子在落满樱花的草地上翻滚,无辜的蓝眼睛好像在微笑,巴恩斯把它当成凝成实体的爱,就像是战场上的护身符。

他不喜欢写信,他所在的部队又总是在行进转移或者执行秘密任务,所以就算写信,也很难收到回信。刚开始的时候,他也试过一两次,但心中有千言万语,落在纸上却怎么看怎么别扭,他不想把他的日子写的太沉重,他怕史蒂夫担心,但他也没法写的太轻松,那样太不严肃了,毕竟战争是残酷的;他更不想吹嘘自己的成就,因为杀人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哪怕这是战场。浪费了好几打信纸以后他干脆不写了,转而关注津贴、补助和奖金,偶尔有机会的时候,就把一大笔钱稳准狠地砸进他们俩的联名账户里去,潜台词很明显——瞧我多棒!

如果汇款单能加音效,那一定会是一串悠长而愉快的口哨声。

此处应有欢呼,此处应有掌声。

巴恩斯不看报纸,对那些不知道在多少人手里流传过的脏兮兮的漫画不感兴趣,所以他并不知道史蒂夫被战略科学军团选中,甚至成为了美国队长,唯一的超级士兵——不过说实话,就算他看了,也不一定能认出那个穿着夸张紧身服戴着半边面具的高挑强壮的男人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爱人。

巴恩斯就这么从英格兰到比利时,从荷兰到法国,离纳粹的老巢越来越近。战争越来越残酷,有些今天还在一起抽烟打牌的人,可能明天就只剩下一块冰冷的狗牌,连尸体都来不及带走。他所在的中队点名簿变得很厚,牺牲和重伤撤离的人的名字被划掉,后面再加上印着新补充的士兵名字的纸,巴恩斯偶尔翻过,发现他的那一页,有几乎一半的名字都已经被残酷的黑线覆盖,原来他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丢了那么多同胞。

好在胜利的天平正在向他们倾斜,希特勒发动的东方攻势遭到了苏联那些布尔什维克分子的痛扁,纳粹德国损失惨重,同盟国的联军在北非突尼斯等地也取得了胜利。只不过欧洲战场的战况还十分胶着,说是负隅顽抗也好,说是孤注一掷也罢,纳粹德国的军队总会给盟军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和牺牲。战场上的巴恩斯擦着他心爱的狙击镜,觉得回家的路还模模糊糊的,并不像广播里说的那样,就在明天,就在前面。

那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驰援任务——一小股纳粹德国的士兵要袭击村庄。侦察兵传来的情报说敌军最多只有五十人,只为了抢夺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盟军出动了107步兵团的精锐,兵力至少是敌军的四倍,理论上万无一失,甚至应该得到碾压式的胜利。

几乎所有的士兵都是这么想的,他们非常轻松地走在山路上,有些人甚至还聊着最新的电影,为英格丽·褒曼和费雯丽谁更性感争吵不休。巴恩斯却隐约有些不安,他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总觉得纳粹没必要跑到一座隐蔽又封闭的山里,跟一个小村子过不去。欧洲的山脉不像落基山脉那样雄浑壮阔,它们总是高低错落地挤在一起,山石和泥土混合着,林木葱茏,因此非常容易开凿地堡或者要塞。狭小的山坳、曲折的山路和茂密的山林形成天然屏障,美国人的队伍不知不觉被分割成数段,首尾无法相顾,所依仗的无非是相对先进的火炮和枪械,以及压倒性的人数,可是,在这里,这些真的管用吗?

巴恩斯从来不知道自己拥有“乌鸦嘴”的技能,这念头刚刚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前面的枪声就响了。

美国人轻松如同郊游的队伍立刻乱了,军官们大声地叫着“隐蔽”“偷袭”,士兵们慌乱地四下寻找掩体。巴恩斯作为最好的狙击手,随时留意合适的狙击位几乎已经成为了他这些日子的本能,所以他很快趁乱攀上的山崖,把自己藏在一处灌木丛里,架好了春林M1903A4狙击枪。

十一月的傍晚,太阳在七点钟方向,还没有完全落下,风速小于1米每秒,气温很低,不到华氏40度,巴恩斯伸手掏出一只露出手指的手套给自己戴上,把勃朗宁手枪上膛,拉开保险,摆在右手边随时能抓到位置,然后小心地调整了一下狙击镜的角度,开始寻找对方的指挥官或者重火力点。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遭遇战,而是刻意设置的陷阱。冰冷的岩石就像一把刀子,把凉气顺着巴恩斯的四肢百骸送进去,冻得他的心都有些颤抖,那些纳粹士兵的制服很不一样,他们的武器也绝不是常见的MG42通用机枪或者G43半自动步枪,而是一种内里充满着超自然蓝色光的超大型枪械。这种武器无论是体积还是那不祥的蓝光,都震惊了与之交火的美军士兵。巴恩斯居高临下,看得更是清楚,那蓝色的光穿透了一个惊慌逃跑的美国人,接着又穿过了他后面的另一个人,最后第三个人也倒在地上,前两个……甚至连刻着名字的钢制军牌也没留下来。

美军确实有压倒性的人数优势,但这又怎么样呢,屠宰场里有一千头猪,却只需要20个工人。那蓝色的枪所到之处,无人生还。

一部分美军士兵开始撤退,但对方追得很紧。巴恩斯开了四枪,杀死了追得最近的四个纳粹士兵,让至少二十个自己人逃脱了被蓝色的枪烤成一堆灰烬的命运。但这样一来,对方立刻察觉了狙击手的存在,因此巴恩斯不得不仓皇收起枪械转移到对面的另一块岩石后面,在那里他只开了两枪,然后跑到了更高的地方,这次他只来得及开一枪,就看到了他们指挥官升起的白旗,大约五十个美国人已经被从树丛的各个地方驱赶出来,瑟瑟发抖地在空地上排成了两排。

他的身后几乎已经是悬崖,前面有至少八个端着那种诡异的蓝光武器的纳粹士兵,有那么一瞬间巴恩斯想要跳下去或者再开几枪,至少再杀掉几个纳粹,可是他忍住了,这并不是贪生怕死——军营里流传着好多纳粹鬼故事,战俘远比死更可怕。

他放下枪,坦然接受了生不如死的战俘命运,因为他不能死,不能死在离史蒂夫万里之遥的欧洲,他一定要活下去,他们存了好多钱,他们会有一家美好的小咖啡馆,会有一辈子相依相守的好时光。

他始终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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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还是日更了,请撒花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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