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雨倾城

瓶邪,盾冬,乐夏,沈谢,WH。存文,存片,偶尔吐槽,有时考据,时不时干碗毒鸡汤。

【盾冬】时间的玫瑰S1 A

*原著背景,电影U为主,部分使用漫画设定,从30年代到2014or2015。

*盾冬,不逆,小盾部分由于小盾本身的性格原因,会显得吧唧更为主动,但并不代表这是冬盾,食用前请做好心理准备

*HE

*篇名来自北岛


S1

 

A

 

那是1936年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太阳始终没有露过面,不大不小的雨噼里啪啦的敲着窗子,冷飕飕黏哒哒的,山毛榉被雨水打落的叶子在风中打着旋,就好像秋天突然穿越到了初夏。

史蒂夫·罗杰斯的寝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乔治·华盛顿高中的毕业晚会就定在下周三的晚上,毕业班的男孩子要么就在抓紧最后的时间为自己找个舞伴,要么就忙着挑选合适的礼服和配套的袖扣,他的至交好友詹姆斯·巴恩斯也不例外。两周以前,隔壁班那个金发的拉拉队长和黑发的舞蹈队员据说就是为了谁能当巴恩斯的舞伴在更衣室大打出手。

在这个国家,高中毕业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读大学,所以高中毕业也就意味着从此再不是孩子,大多数家庭都会全体出动,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而毕业晚会,对于这些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来说,则另有一番美好而隐秘的期待。

史蒂夫并不太关心这些,他随意地将已经用不到的书本和个人物品塞进箱子里,然后搓了搓手,抹掉了玻璃窗上淡淡的水雾。在他出生以前,他的父亲就在战场上被德军的芥子毒气夺去了生命,从此只能在一张发黄的黑白相片上默默地微笑。史蒂夫很小的时候在母亲工作的医院里见过芥子毒气的幸存者,那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只眼睛失明了,不得不像老人一样佝偻着身子走路,因为毒气伤害了他脊椎的神经,这个人一年四季都穿长袖的衣服,他手臂上的皮肤在他没有回到美国以前就溃烂脱落了。史蒂夫看到母亲那双美丽的蓝眼睛里含着泪水,低声地说:“上帝保佑他。”

也许,像他父亲那样痛快地死去也是上帝对这个家庭的一种仁慈的庇佑。

就在今天早晨,史蒂夫的母亲说她不确定自己能参加他的毕业典礼,因为最近医院里的病人好像特别多,时常需要额外加班。她的脸上毫无血色,美丽的蓝眼睛黯淡无光,不知道是否是史蒂夫的错觉,她在跟他说话的时候,刻意拉开了距离,并且再不直视他的眼睛。他离开家的时候,听见她压抑的咳嗽声,她大概是被这冷飕飕的初夏弄得感冒了,她的身体一直不太好,而护士的工作又那么繁重。

史蒂夫选择提前回到学校,是为了做一件在旁人看来十分疯狂而对他来说却十分重要的事——他打算爬到学校最高的钟楼上去,赤手空拳的,而且是在这样凄风冷雨的晚上。

他没有把这计划告诉任何人。

午夜12点的钟声敲响以后,他就翻墙离开了宿舍,看门人的灯还亮着,可那个习惯睡前喝杯伏特加的老头子,显然不会被史蒂夫落地时轻巧的声音惊醒,更何况,夜雨潇潇。

乔治·华盛顿中学在六年前搬进了新的校舍,这座四层高的红色大楼可能是布鲁克林地区荷兰裔前辈们向阿姆斯特丹皇宫致敬的作品,简洁,壮观,中间有一座高高的钟楼。迄今为止,“兄弟会”里面最强壮的男孩子也只能爬上屋顶,对钟楼毫无办法。

尽管下个礼拜史蒂夫就满18岁了,他的身材却还像是一个未长成的少年,矮小,瘦弱,同级的一些女孩子甚至比他更高更强壮。阴沉的夜雨之中,高高的钟楼就像是漆黑的巨人,俯视着那个站在山毛榉树下的羸弱的年轻人。

史蒂夫俯下身子把裤腿扎进工装鞋里,橡胶的鞋底通常可以防滑,但是他不确定在这样的雨里还能有效。他简单地活动了一下身子,然后攀上了门廊。

这不是他第一次尝试,因此最初的两层可以算是轻车熟路,十分顺利。门廊角度平缓的坡顶和夏天会摆满天竺葵的窗台都是他的好帮手。作为一个瘦弱的小个子,史蒂夫的力量显然不如那些最强壮的同学,可是他的体重却远比他们轻,更何况他很敏捷。他的手指紧紧扣着砖缝,大腿内侧贴着墙面,脚趾精确地发力,将他平稳地送上了三楼。

房檐是个麻烦,顺着房顶流下来的雨水让它变得非常湿滑,想要爬上去的话,人必须向后折腰,在眼睛看不见的情况下勾住着力点,然后再像丛林里的大猩猩一样,用一只手臂的力量将自己整个身子挂上去。史蒂夫记得他的第一次尝试就是折在这里。

人不会在同一处摔倒两次,史蒂夫深深地吸了口气,挪出右手,扣住了排水管的上端,然后他轻轻地吼了一声,手指和脚趾同时发力,将自己的半个身子挂在了房檐上,他的左手勾住了房檐,借力翻上了屋顶。

与隔壁的曼哈顿不同,布鲁克林鲜少有那个时代流行的摩天大楼,维多利亚式可爱的小房子更符合当地居民的审美品位,因此站在学校的屋顶上,史蒂夫几乎已经可以俯瞰整个街区。

可惜在下雨。

史蒂夫坐在房顶上喘了口气,他已经被雨水淋透了,于是他脱掉了碍手碍脚的卡其布夹克,系在腰里,伸手扯开了衬衫的第一枚扣子。他的呼吸很急促,手指已经被冷雨浇得冰凉,胸膛里却像是有火在烧,他仰视那个让整个学校的男孩子都毫无办法的钟楼,长长地吐了口气,气温很低,哈气竟然微微有些白雾似的。

史蒂夫在夹克的内衬里使劲擦了擦手上的雨水,再次检查了一下他的裤脚和鞋带,然后他右手一撑,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沿着不过十来公分的屋脊,一步一步走向那个高不可攀的钟楼。

钟楼是有一些巴洛克风格的圆顶建筑,六根差不多八英尺高的柱子支撑着圆形的屋顶,史蒂夫没费什么力气就攀到了柱子的顶端。

仿佛跟他作对似的,雨忽然下得更大了,隐约有雷声轰鸣,一道闪电划破苍穹,借着那一瞬间的闪光,史蒂夫看到柱子和屋顶相连接的地方密密麻麻的刻着很多名字,杰克·罗宾森,汤姆·伍德,亚当·金,比尔·史密斯……其中甚至不乏一些把名字刻在学校运动会奖杯上的人物,但他们都止步于此。

在体能这件事上,史蒂夫向来很有自知之明,他的身高远低于美国男人的平均水准,骨架羸弱,因此没法挂上铠甲般的肌肉,甚至他还有轻微的哮喘症,医生认为他最好避免任何激烈的运动。他唯一的优势在于足够灵活,判断力和反应能力都很不错,所以他凝视了那穹顶半分钟,然后双腿微微松了几分力道,顺着柱子滑回了钟楼。

这并不意味着史蒂夫放弃了他的最后一次尝试,相反的,他解下了腰间的夹克,把它拧干,脱掉衬衣,将四个袖子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相当结实的绳环,他使劲拽了拽,对坚固度相当满意,然后他把这玩意挂在脖子上,再次爬上了廊柱。

钟楼的顶端有一个高高的尖柱,在巴洛克的建筑里,人们还会在那尖端上安放一尊美丽的小雕像,不过乔治·华盛顿中学的这一个要小得多也朴素得多。史蒂夫双腿像蛇一样紧紧攀着廊柱,半个身子探出穹顶,他冒险松开一只手,抓着那个绳套,像西部牛仔们套牲口那样,在空中甩了两圈,然后猛然向前向上送——如果他的运气足够好,绳套就可以套住那个尖柱,他就可以拽着绳子,爬上这个光滑的圆形屋顶。

可惜史蒂夫不是电影里的牛仔,浸透了雨水的衬衫和夹克在获得了离心力以后沉得超过预期,史蒂夫不仅没力气把它送上去,还差点被这货的惯性拽得摔下去。他手忙脚乱地把绳套收回来,又喘了几口气,积蓄了一些力量,进行了第二次尝试。

这次绳套顺利地飞了起来,不过在一片漆黑的雨夜里,命中目标并不容易,它在尖柱上撞了一下,贴着屋顶滑下来,重新落在了史蒂夫手中。

他的双腿已经隐约有些酸痛,呼吸越来越急促,史蒂夫知道自己的体能快要到极限了,但是他不想放弃。“就差一点了。”他对自己说,他深吸一口气,左手扒紧了穹顶的边缘,将全身的力气贯注在右手的绳套上,绳套灌着风,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它飞起来,一半越过了尖柱以后突然下落,准确地套住了目标。

史蒂夫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吹了声口哨:“空心入袋!”

他就这么攀着绳套爬了上去,手脚并用的七八步以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个从未被任何人征服过的尖柱,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很小的国旗,在尖柱的最高处系了个标准的温莎结,然后十分满意地瘫倒了。

这真是太蠢了。史蒂夫非常不舒服地倚着尖柱喘气,这是整座学校的最高点,可以俯瞰平时门口那两棵遮天蔽日的大枫树,可惜到处都黑漆漆的,天上则一颗星星也没有,只有越来越急的冷雨打在他的脸上身上,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体力安全地回到地面上。

他总是做蠢事。这个半躺半靠的姿势给了他的腰部很大压力,那里有一块相当狰狞的淤青,三天前他被同级的恶棍“公牛吉姆”踹了一脚,虽然涂过厚厚的一层药膏,仍然有些隐隐作痛。类似的场景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如果是条狗,大概早就学会趋利避害,对那些大块头绕着走,最好还要夹紧尾巴,假装自己不存在。可惜史蒂夫不是狗,他总是学不会低头或者逃跑。他习惯了和失败做朋友,就像是在大雨倾盆的夜里爬钟楼一样,他知道自己终将获胜,只差那么一点了。

这个还差那么一点才满十八岁的少年浑身冰冷,心头火热,他攥紧拳头,对着空无一人的黑夜发誓,他总有一天,会变得比这世界上任何人更强大。

他很淡定地用左手揉着腰间的那块瘀青,他还很年轻,这样程度的伤只需要狠下心,不怕疼地揉开淤血,很快就可以恢复自如。

就在他成功把自己疼得龇牙咧嘴的时候,不远处的脚下,忽然有橙色的光亮了起来,但并不太稳定,明明灭灭几次以后,好不容易射出了一道微弱的光柱,把周围的雨丝都映亮了。借着那光,可以看见楼底下站着一个年轻人,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晃着黄铜手电筒四处乱扫。史蒂夫对他招了招手,那个人立刻气急败坏地扔了伞,冲进门廊。

史蒂夫笑了,他翻身坐起来,拽着绳套,慢慢往下滑。他已经很小心,可是雨水不友好地给圆溜溜的穹顶刷了一层润滑剂,他的半个身子一不小心就冲出了穹顶,右手虽然死死拽着他的绳套,可雷声停歇的时候,他听见布料撕裂时不详的嚓嚓声。

史蒂夫左手试图抠住穹顶的边缘,挣扎着用双脚找那廊柱,但是他身在半空之中,无从借力,视线所限,看不到准确的位置,一蹬踩了个空,身子却又下滑了好几寸,他仰起头,勉强看见他那衬衫袖子和肩膀处的缝线已经开了一半,摇摇欲坠。

忽然,他的脚腕被人抓住了,接着是另一条腿。几乎同时,史蒂夫的衬衫终于完全被撕开了,他潇洒地松开了手,那破破烂烂的绳套就顺着穹顶一路滑下去,落到无边的黑暗里去了。

史蒂夫被死死地抱住,头朝下拖进狭小的钟楼里,他的脸贴在冰冷刺骨的大理石地砖上,被混着泥的雨水糊了一脸。他侧头就看见一双考究的黑色皮底正装鞋已经湿透了,那鞋的主人蹲下来,把那个可怜的手电筒摔打了一通,等它颤颤巍巍地再次亮起来,他就在史蒂夫眼前,那光圈里面,严肃地伸出手。

史蒂夫·罗杰斯最好的朋友,女生们的梦中情人,英俊威猛善解人意助人为乐刚刚还客串了一把他的救命恩人的詹姆斯·巴恩斯,就在他眼前一英寸的地方,无比标准无比虔诚地对他竖起了中指。

雨水大概灌进了他的脑子,史蒂夫竟然觉得他说得一点都没错,于是,他心无旁骛地凝视着那个在橙色光晕里的人,毫无阴霾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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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布鲁克林乔治·华盛顿中学,来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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